ULTRAMAN版權之爭「辛波特之亂2019」

12月10日在美國的裁判定圓谷勝訴後,長達超過24年的版權之爭終於走去下一個章節!為何馬高斯不是說劃上休止符呢?因為依舊殘存著很大的癮擾問題,就等今次和大家詳細探討一下。

 

在探討之前,先給不知事件來龍去脈的朋友簡述一下,Tsuburaya Productions Co. Ltd(往後簡稱圓谷Pro)就是圓谷英二創作出超人這個日本國民級英雄的公司。而Chaiyo Productions Co. Ltd.(往後簡稱CP)則是泰國導演辛波特·桑登猜的公司。原本兩間公司有著片商之間的合作,以及資金互助的關係。直至1995年,辛波特突然走出來,堅持自己持有契約書,擁有「超人」的所有版權,雖然圓谷否認,但當時在日本的官司是圓谷敗訴,而在泰國的官司則是辛波特敗訴,於是圓谷無法使用昭和年代(初代超人至超人尼奧)的海外版權,香港曾經的瑞華行玩具代理,昭和年代的超人玩具都沒有行貨,只有水貨;而泰國方面,沒有圓谷授權,擅自制作的那套鄭伊健主演藍眼超人,以及超人主題樂園需要全部停止。

中途相方都有官司的角力戰,更詳細的事件經過可看GG英雄幫的相關文章:連結A 連結B 連結C

時間來到比較近的2018年5月7日,辛波特將本應已賣走的海外權賣給日本公司YUEMU社,而YUEMU社明知「1998年的買賣」,還強行於中國、韓國、台灣、菲律賓,推出商品賺取利益,製造極度混亂的情況,香港都曾經出現過,口講有官方授權,但明眼人一看就知不是元祖日本的。於是圓谷Pro繼續於中國起訴YUEMU社,可惜2013年中國判圓谷Pro敗訴,但其他國家的司法不承應YUEMU社的契約,結果除中國以外,YUEMU社持有的海外權如同白紙。事件角力到2019年12月9日,美國加洲中央區法院的陪審團一致判定1976年的契約書是偽造,最終裁定圓谷勝訴,雖然對方有機會上訴,但裁定被駁回的可能性十分低,事件總算正式落幕。不過馬高斯認為就算勝訴,世界之大一定有漏網之魚,於日本以外地區見到任何展覽、商品,都應該做好fact check,做好粉絲的應有態度,將「支持」送去真正的地方。

至於漏網之魚,十居其九都是中國大陸,那套什麼鬼奧特曼退休去到中國隱居生仔的垃圾片,就是其中一環。提及到中國大陸,這就是我最擔心的地方!圓谷近年開始大舉發展海外市場,最多攻勢就是中國那邊,中國視訊平台的國語配音劇場版同步、YouTube配信英文版片集、演員的見面活動、Bandai的玩具展覽「魂展」等等。而要追索到最初打入中國市場而爆紅的當然是平成三部曲,然後再數已經是超人ZERO、超人ORB。

可是這塊肥豬肉口感一流又美味,但內有帶骨是要小心咀嚼!就以近期發生的一宗案件去舉例,日本的無印良品是日本人的國民級品牌,由雜貨店打拼到百貨公司級數,再推出餐廳及酒店。然而到大陸發展卻遇上侵權問題,北京市高級法院作出終審判決,頌令要求日本的無印良品停止侵犯「中國棉田公司」旗下「北京無印良品」註冊商標專利權。日本無印良品今後在涉事商品上要刪除「無印良品」,以及賠償62.6萬元人民幣,更要在天貓「無印良品MUJI官方旗艦店」和中國內地的分店發佈聲明。正版被盜版打倒了,更要賠錢和下跪認錯,這種事情經常發生,已經不是第一次了,多個國際品牌如JORDAN、new balance都相繼出事,難道圓谷就可以置身事外嗎?難得捱過了資金困難的低迷期,現在被反咬一口,圓谷又能承受得住嗎?這塊肥豬肉不是人人都吃得消。

最後補充一句,以上是馬高斯本人的論點和想法,與GG本台立場無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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